一份手写的协议。字歪歪扭扭,不像律师拟的。纸页粗糙,镇上文具店卖的那种横格本纸。
标题:《自愿放弃抚养权及家庭关系协议》。
签字栏两个名字。楚敏华。沈芳。
日期:2003年7月21日。
沈酌的生日是2003年。
“他出生第三个月。”nV人开口了。“矿上的工伤赔偿下来了。十八万。打到我名下。沈芳说让我签个字,把钱转给她保管。我签了。第二天她就拿着这份东西来了。”
裴渡翻到第二页。
第三条:乙方楚敏华自愿放弃对婚生子沈酌的一切抚养权。
第五条: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联系沈酌及沈家任何成员。
第七条:如违反以上条款,甲方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乙方使用虚假身份骗取婚姻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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